据湖南常德津市市公安局官方微信7月28日消息,世界那么大,好想“翻*”去看看,
少数网友通过“翻*”软件连接境外网站,有的浏览不良网站的同时,还在境外论坛、
网站发布不实信息和言论。这不,常德一男子通过VPN“翻*”访问境外网站,被行政处罚!
翻*”浏览不良网站?
津市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有人使用“翻*”软件接入境外网络,
办案民警随即展开调查,并迅速查明家住某小区陈某使用“翻*”软件浏览境外色情网站的违法事实。
据警方的调查了解,违法行为人陈某自2019年2月向吴某购买“翻*”软件“Shadowrocket”后
便将该软件下载至自己苹果手机中,在手机上使用该软件建立非法信道进行国际联网,
并长期用于浏览境外色情网站。目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
第六条、第十四条之规定,给予违法行为人陈某警告处罚。
你要知道的法律规定:所谓的翻*
是指绕过相应的IP封锁、内容过滤、域名劫持、流量限制等,实现对网络内容的访问。
在我国网民所称的“翻*”,一般是指绕开我国的法律管制,浏览境外服务器的相关网页内容。
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管理,保障国际计算机信息交流的健康发展,
我国制定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,
其中规定了“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,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
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
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。”如违反上述规定,公安机关会责令停止联网,
给予警告,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。
处罚规定
行为人如果非法出售可访问境外互联网网站的“VPN”翻*服务的,
可能会触犯“提供侵入、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、工具罪”
情节严重的,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如果行为人使用“翻*”软件获得某些不实言论、信息后,进行散布、造谣,
并造成不良影响的,可能会触犯“寻衅滋事罪”或者是“诽谤罪”等等。
温馨提示:互联网已经渗透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,网络安全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。
每个人都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,共建互联网晴朗空间。
新闻来源:https://www.sohu.com/a/410271839_116237